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按照省人才办统一部署,根据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工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61号)和省人才办《关于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才办〔2020〕13号)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工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长期在企业和一线岗位工作,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
3.原则上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或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四川省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及以上称号;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技术高超,为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的;
2.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或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在国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和较高知名度的;
3.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的;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技,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5.在省级一类或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奖牌的。
(三)候选人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高技能)、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工匠、四川省技术能手的,应依次优先纳入遴选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我省“5+1”产业领域的技能人才。
二、遴选名额及程序
(一)遴选名额。2020年,拟遴选支持10名天府工匠。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的若干举措》规定,单列2个指标,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
(二)推荐申报。各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并完成相关手续,由所在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8月17日前统一函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中,市(州)有关部门推荐人选应同步报市(州)人才办备案。
(三)初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开展初评,遴选提出初评人选建议名单,并按程序审定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
(四)终评。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建专家组,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产生拟入选名单。
(五)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按程序报审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正式名单,颁发《“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证书》,凭证落实入选者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三、支持政策
(一)天府工匠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11条特殊支持政策,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二)在入选者及其团队申报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时,给予重点倾斜。
(三)在推荐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称号时,对入选者给予重点倾斜。
四、注意事项
(一)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工匠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登录“四川人才工作网”(http://www.scrcgz.com/)“项目申报”平台,通过“天府万人计划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平台开放时间为7月10日—8月10日。网上申报完成后,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书》,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其中,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直接填写纸质《申报书》,加密后单独报送。
(二)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并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邮箱(scrcxmsb@163.com)。省人才办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用人单位方可登录申报系统。申报人用户名及密码由用人单位设置。此前通过该系统申报过省级人才项目的用人单位,可凭原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申报系统。遗失用户名或密码的,按照上述首次申报方式重新申报。
(三)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兼职等,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
(四)“天府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中,上一层次入选者不得申报下一层次,下一层次人选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上一层次,入选后资助资金按标准补足差额。申报天府杰出科学家的,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领军人才中的一个项目。
(五)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天府工匠项目。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不再申报天府工匠项目,可按规定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天府万人计划”其他支持政策。
(六)已在四川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天府万人计划”。
(七)《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书》需报送一式8份、附件材料一式3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真正把那些代表性强、业绩突出的“天府工匠”推荐上来。各市(州)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大力发现、培养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全面提升本土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
(二)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不通过网上申报,可加密后单独报送纸质材料。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郑 鹏
联系电话:028-86110567
电子邮箱:ldtpxc@163.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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