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非公有制企业:
为提高我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委托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对全市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达州市范围建筑类企事业单位已取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报名时间
全年均可报名,按培训计划分期组班 ,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培训地点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达州市通川区北岩寺路196号)
四、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本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训。
2.按照职称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凡取得初、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且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必须是建筑类相关内容,否则不予晋升。
2.参培学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两寸彩色近照2张,已持有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报名时上交原继续教育证书,不再另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五、报名联系电话:2390657、2371644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5日